机动车船等流动源是本市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为进一步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记者今天从市交通委获悉,在继续严格实施现有的高污染机动车限行措施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本市将陆续出台对国I汽油车、2005年后注册的国II汽油车、2011年前投放的国III柴油货车的限行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目前本市拟出台的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强化措施包括:将国I汽油车限行扩大至郊环;对2005年后注册的国II汽油车实施外环限行;对2011年前投放的、车龄在5年以上的国III柴油货车,在中环等区域实施全天24小时限行等。本市将根据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具体实施上述强化管控措施。
据环保部门分析介绍,当前全市大气环境污染治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本市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将PM2.5年均浓度进一步降至42微克/立方米,在现有基础上下降约21%;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至80%,相比2015年提升约10个百分点。要实现上述目标,势必要在交通、能源、产业等各领域实施更为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最新的源解析结果显示,以机动车为主的流动源对本市大气PM2.5污染贡献率达到了30.5%,必须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排放控制力度。随着黄标车的全面淘汰,本市机动车污染的主要来源已转变为国III及以下的汽油车和国III柴油车。从单车排放水平来看,国一、国二老旧汽油车平均排放水平相比新车增加约2~4倍,国三老旧柴油车相比新车排放增加约1倍,特别是2011年及以前注册的国三柴油车,其保有量仅占柴油车总量的36%,污染排放物占柴油车排放总量的60%~70%。
目前,本市仍有国I汽油车1.6万辆、国II汽油车20.8万辆、国III柴油货车18.5万辆,这些车辆仅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14%,但其排放的PM2.5、NOx分别约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0%、70%。据介绍,2013年以来,本市积极响应国家加快淘汰黄标车的工作要求,不断严格管控黄标车使用、加大黄标车治理力度。据环保部门初步测算,已采取的各项高污染机动车排放治理措施,年均减少NOx排放量6万吨,年均可降低PM2.5浓度约3-4微克/立方米。
近年来,本市先后启动了外环限行黄标车、郊环限行黄标车等限行措施,并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限行了黄标车。截至2015年底,本市共提前淘汰黄标车33.4万辆,已在国内率先全面淘汰了黄标车。同时,市政府出台了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政策,2012-2015年共发放提前淘汰补贴22.21亿元,补贴车辆10.5万辆。在加快淘汰黄标车同时,本市也进一步加大老旧车辆的环保治理力度。
从2015年4月1日和2016年1月1日起,分别实施国I汽油车和2005年前注册的国II汽油车外环限行。从2015年11月1日起,调减中环等区域的国III柴油货车通行时间至5个小时,其余19个小时限行。
另一方面,本市交通行业也率先加大对高污染车的环保治理力度。在公交方面,提前淘汰更新公交黄标车4000余辆;推进5000辆国III公交车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大力发展新能源公交车,要求每年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不低于60%,目前全市共投放各类节能和新能源公交车约4000辆,占总量的25%。
在货运车方面,提前淘汰1.1万辆集卡黄标车;制订扶持政策,鼓励国III集卡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出租汽车方面,2015年完成2万余辆出租汽车更新尾气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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