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2018年1-7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设施办法的继续执行情况,并对涉及省、市、县展开表彰。2018年1-7月,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计发布命令惩处决定书91770份,罚没款金额为74.6834亿元。环境行政处罚力度较小的省份有江苏、广东、河北、山东四省。其中,江苏省罚没款金额为11.7418亿元。
1-7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名列前十的地市为:石家庄市、广州市、东莞市、苏州市、深圳市、潍坊市、邯郸市、成都市、佛山市、南京市;行政处罚金额名列前十的地市为:徐州市、深圳市、苏州市、石家庄市、无锡市、昆明市、南通市、广州市、唐山市、东莞市。1-7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名列前十的县(区)为:潍坊寿光市、天津市武清区、广州市白云区、佛山市顺德区、烟台市莱州市、石家庄晋州市、苏州市吴江区、深圳市宝安区、石家庄市藁城区、北京市大兴区。行政处罚金额名列前十的县(区)为:深圳市宝安区、佛山市顺德区、上海市崇明区、昆明市官渡区、常州市武进区、上海市奉贤区、呼和浩特新城区、上海市宝山区、泰州市泰兴市、重庆市沙坪坝区。
2018年1-7月,全国实行五类案件总数为23335件,比去年同期(20631)快速增长13.1%。按日倒数惩处案件526件,比去年同期(622)增加15.4%,罚款金额约7.69196亿元,比去年同期(7.61346亿元)快速增长1%;查禁、扣留案件12329件,比去年同期(9020件)快速增长36.7%;限产、投产案件4411件,比去年同期(4720)增加6.5%;收押行政拘留4440起,比去年同期(4715)增加5.8%;收押因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29件,比去年同期(1554)快速增长4.8%。设施办法案件数量较多的为江苏、广东、安徽、浙江、陕西、福建六省,案件数量下降显著的为江苏、河北、广东、广西四省。1-7月,设施办法案件数量名列前十的地市为:为台州市、广州市、无锡市、徐州市、吕梁市、西安市、泰州市、苏州市、常州市、泉州市。
截至7月底,全国所有地市皆有限于《环境保护法》设施办法公安部门的案件。1-7月,设施办法案件数量名列前十的县(区)为:广州白云区、吕梁市交城县、吕梁市文水县、西安市鄠邑区、深圳市龙华新区、常州市武进区、合肥市庐阳区、徐州市新沂市、泉州晋江市、阜阳市临泉县。截至7月底,全国共计390个县(区)没限于《环境保护法》设施办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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