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筹办、国办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全称《指导意见》),部署启动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公开发表报导,《指导意见》印发后,就有河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青海等12个省(市)明确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人,并积极开展了改革实施方案草拟等前期打算工作。
试点省份通过上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创建了专司“督政”的环境监察体系,增强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涉及部门的监督。通过制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伤害责任追究责任实施细则等措施,构成了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而据新华社报导,累计去年5月,全国31个省(区、市)皆已实施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工规定。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专责前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报》,拒绝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分类前进垂改任务,并具体了时间表。
小编通过查找资料,对17个省、区、市的(环保)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展开了核对研究。以期从这些地方的环保垂改实施方案中,可行性探究各地垂改工作的相近和不同之处。小编通过网络收集到的各地实施方案名称及印发大体时间如下录:表格中山西省的实施方案不出本次内容分析之佩,重庆市的方案根据网络公开发表报导分析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各地印发的实施方案各有注重一、在增强“督政”方面,主要有两种拒斥增强“督政”,是环保横向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特点之一。
从各地印发的实施方案来看,有所不同省(区、市)增强“督政”主要有两种拒斥:一种是建立健全/建构新型生态环境监察体系;另一种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体系。融合这17个实施方案来看,通过建立健全/建构新型生态环境监察体系增强“督政”的占多数,还包括北京、重庆、湖北、山东、江苏、上海、河北、四川、广西、辽宁、江西、黑龙江、陕西等省(区、市)。
例如,《北京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3月印发)提及,“强化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建构新型生态环境监察体系,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察职能。
”《北京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容图片也有一些地方通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体系来构建这一目标,如河南、内蒙古、湖南、云南等省(区、市)。例如,《河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2月印发)中的拒斥为“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职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体系,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工作的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商。”《河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容图片此外,17个实施方案中最少有13个提及了探寻创建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监察专员制度,还包括四川、河北、江苏、山东、黑龙江、江西、湖北、内蒙、北京、河南、云南等地。如,《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12月印发)认为,创建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在省环境保护厅另设环境专员公署专员。
《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容图片二、在监测事权“上缴”方面,各地拒斥略为有差异各地的实施方案基本上都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必要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分担。现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人员监测,随县级环保局悉数上接到市级,由市级分担人员和工作经费”居多。一些地方的县级环境监测机构除分担“执法人员监测”职能外,还特别强调了其属地/区域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脑溢血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这两种职能,比如北京、广西、河北、上海、湖北等地。
三、在执法人员力量“沉降”方面,各地拒斥大体一致基本思路是,强化市县环境执法人员工作。环境执法人员焦点向市县松动,强化基层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属地环境执法人员。市级环保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环境执法人员力量,由市级分担人员和工作经费。依法彰显环境执法人员机构实行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迫的条件和手段。
将环境执法人员机构列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配有调查取证、移动执法人员等装备,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穿着,确保一线环境执法人员用车。除了环境执法人员焦点“沉降”,增强属地环境执法人员外,各地的方案中还特别强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如北京市创建了横跨两级的综合执法支队。统合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涉及污染防治及生态维护执法人员职责、队伍,重新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此外,河南、黑龙江等省份还参照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报》(如黑龙江省的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行意见)等,针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专门印发文件,作出规定。
四、有所不同省(区、市)的实施方案中具有“地方特色”除监察、监测、执法人员三大部分外,一些地方融合《指导意见》拒绝在实施方案中特别强调了有地方特色的内容比如,内蒙古拒绝理顺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专责旗县(市、区)生态环境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辽宁拒绝强化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辽宁、四川、山东特别强调强化横跨流域、横跨区域生态环境管理;上海尤其拒绝完善街道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山东特别强调强化街道环保工作;河南拒绝专责解决问题横跨区域、横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河北尤其对保证新的杨家体制平稳过渡做出详尽规定;……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是我国了解前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最重要措施,不利于解决问题现行以块居多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不存在的“4个引人注目问题”,并不会对全国近18万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产生影响。按照《指导意见》“‘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环保(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横向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国省以下环保(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营”的拒绝,如今还剩下一年多的时间。如何将制度改革落到实处,确实构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具体、确保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新体制,超越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对的瓶颈,是环保垂改的最重要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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